作者:厦门市商务局外经处 来源:厦门市商务局外经处 2020-03-06
各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企业:
根据商务部和国开行通知精神,两部门正在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开展境外投资合作等业务。
主要金融支持:(一)积极压降融资成本。国家开发银行将发挥共建“一带一路”专项贷款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原融资利率的基础上,外汇贷款压降30个基点以内的融资成本,境外人民币贷款根据企业情况给予适当利率优惠。(二)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50亿美元外汇专项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央企业集团及主要控股子公司和融资平台等企业提供专项流动性资金支持。(三)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渡过难关。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到期还数困难的企业,可采取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融资再安排等措施,合理设置还款宽限期,支持企业快速恢复生产经营。(四)加快信贷投放进度。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外汇和境外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响应企业诉求,简化办理流程,加快审批发放,确保贷款资金及时到位。(五)提供多样化融资支持。发挥境外多双边金融合作机制的平台优势,与境外金融机构加大对接力度,推动通过转贷款等授信方式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灵活多样的本外币融资服务。
为掌握我市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融资诉求,加强服务针对性,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支扶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请各企业于2020年3月12日前填报信息报送表(见附件,同一企业对不同的项目分别填报),以便我处汇总上报。
市商务局外经处
2020年3月5日
联系人:陈日弟 电话:2855891,13799795378(微信)